一、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的综合报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位置、用地性质、拟建筑面积、拟用地面积、投资额、建设年限及建设计划)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在自有土地上建设项目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
7、特殊部门的建设项目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8、提供建筑设计方案
9、宗地图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宗地图、土地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市政府土地划拨批复)
4、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5、项目立项批复
6、规划总平面图、管线工程规划图
7、提供环境评价报告
8、批前公示(并附公示内容及反馈意见)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审批表)利用科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照片)
5、施工图文本一套(平、立、刨)
四、办理竣工验收: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2、《放线通知书》(出完工程后出)
3、《建设工程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
4、项目建设工成竣工图
5、绿化方案(绿化照片或效果图)
6、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7、建筑物验收现场照片
8、图纸审查报告
规划图、竣工图一式两份(纸质版)
规划图、竣工图(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