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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新《农药管理条例》安图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参加省培训会

2017-08-22 10:55   来源:安图县农业局综合执法队   阅读:

新《农药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2月8日经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内容,提高农药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8月18日,省农委在长春举办专题培训班,我县农业局局长李在春同志、综合执法队队长曹东升同志参加了培训学习。

新《条例》对农药管理职能做了重大调整,赋予农业部门的新职能。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登记许可仍由农业部负责,省级负责农药生产许可和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县级以上负责农药经营许可。还强化了安全环保责任。

《条例》规定,加强农药管理重点就是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农药管理重点任务是,围绕“控、压、限、移、减、管”,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控”是指控制农药企业数量,“压”是指压减登记农药产品数量,“限”是指限制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移”是指引导农药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减”是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管”是指强化农药市场监管。

省农委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培训,加强许可管理,加强全程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加强使用指导,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当前农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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