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的,多举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近年来,龙井市根据各乡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通过对村集体项目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2013年至今,共为34个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行政村申请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70万元。充分利用土地确权试点县的有利契机,创新实施“册外地有偿使用”,严格依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经召开村民大会确定本村的册外地发包价格,并通过民主决策集体讨论规范流转,在农经部门办理合同鉴证。同时,村集体通过成立土地合作社,对土地进行置换、整合,发展规模产业或引进招商项目,取得入股分红、服务收入,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