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党委、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切实落实好《关于在全省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千个单位包村、万名干部包户、百万党员参与帮扶的方案》的总体要求,实施好省农委《关于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支持计划》,即从2016年起至2018年三年时间,利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全省15个贫困县80个贫困村为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按照村申报、乡镇把关、市县农业财政部门审核、省综合确定的工作程序,和龙市南坪镇高岭村等25个贫困村为吉林省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名单见附件),业经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在2017年至2018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
附件:吉林省部分贫困村为省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名单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5日
吉新农村办字(2016)4号.-.20161028115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