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吉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职称工作安排部署,授权省科技厅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委员会,现评委会办事机构已与省人社厅完成网上申报人员材料的A、B角审核工作,请各地区、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的相关评审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6日
地点:吉林省科技厅4楼420室(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
联系电话:0431-88973967
二、报送材料明细
(一)申报人员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如用培训经历完善所学专业,需报送相关培训材料)。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证书原件(根据各类政策免试人员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四)聘任手续原件(需体现出聘任单位、聘任人员、聘任时限、聘任岗位及级别)。
(五)相关业绩成果原件、学术报告。
(六)2016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七)2016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
(八)吉林省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九)评审费(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费为300元,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费为200元。破格申报人员增加100元。
前五项申报材料审核后,由申报单位带回,六至九项材料评审会办事机构留存,如最终评审通过,评审表和资格证一并发放。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各单位派专人报送相关评审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请各地区、各单位以及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为报送顺利,请各地区报送前同联系人约定时间)。
(三)各类表格明确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完毕。
(四)所报人员务必为网上A、B角审核通过人员,网上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允许报送。
(五)上报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