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验收结果的通知
国科办函农〔2017〕7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科技部于2013年启动了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工作。根据《“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科技部农村科技司近期开展了园区验收工作。经现场验收和视频答辩等评估环节,并报部领导批准,参与验收的45家园区全部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管理服务,做好监测评价,全面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希望各园区进一步优化布局,突出特色主导产业,总结经验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
特此通知。
附件:通过验收的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科技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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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验收的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广东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东济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新疆乌鲁木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南岳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东泰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浙江湖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广东湛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东烟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河南鹤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江苏盐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北潜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内蒙古乌兰察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福建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宁夏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北京延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甘肃武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福建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南湘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宁夏固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北荆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新疆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吉林通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贵州黔西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黑龙江大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南衡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新疆和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北京通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河南濮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蚌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浙江金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贵州毕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黑龙江黑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陕西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安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合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辽宁铁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西吕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广西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