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园艺特产、蔬菜)局(站、办):
为加快推进我省黑木耳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申报区域
申报范围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吉林长白山黑木耳)》(AGI02460)规定的区域内(见附件2)。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在吉林省内的食用菌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黑木耳基地规模达到100万袋以上(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可以适当降低标准,黑木耳基地规模达到50万袋以上)。产品外包装上有明确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和产地等标识。
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申报:
1.基地土壤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检测报告。
2.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或ISO9000、HACCP、QS等质量体系认证。
3.产品有注册商标。
4.具有从事黑木耳种植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能够按照黑木耳种植技术规程操作。
5.种植过程中建立规范的《田间生产记录》和《种植档案》(详细记录基地位置、面积、菌种来源,使用肥料、药剂的种类、名称、剂量、来源及病害、虫害防治措施)。
6.已获得第一届和第二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金、银、铜奖的企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
2.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3.使用国家禁限农药等投入品的。
(三)报送材料
1.《“第三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活动”申报表》(附件1)。
2.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ISO9000、HACCP、QS等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5.生产基地、加工场景、产品外包装等彩色图片。
6.各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基地建设证明(菌棒数量和详细地址)。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有效检验报告等)。
8.上报材料截止到2020年6月12日、逾期无效。
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完整规范,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吉林省园艺特产协会承办“第三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活动”,具体工作为:
1.抽样。按照申报参与“第三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活动”汇总的名单,省园艺特产协会组织人员现场随机抽样,不接受送样。各申报单位提供待抽样的产品必须为2020年当季春耳,如提供产品非2020年当季春耳,则直接取消参评资格。抽样品包装袋中要有样品简介,包括生产单位介绍、品种、产地、春耳、栽培规模、生产年限、质量认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每个样品重量1500g。
2.检测。依据相关规定,省园艺特产协会将委托具有资质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单位)对样品黑木耳的营养成分、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检测指标项目进行检测和分析,并出具正规纸质检测报告。
3.评选。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省园艺特产协会将组织省内行业专家,根据检测报告,对检测样品综合打分排序。按照测评打分结果,确定参选样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排序,并评选出金、银、铜奖。
4.发布。为增强吉林长白山黑木耳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黑木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园艺特产协会将借助“第三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活动”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为获得金、银、铜奖的优质黑木耳经营主体进行授牌认证。新闻发布会将邀请省农业农村厅领导、专家学者、参评单位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
三、评选成果运用
1.被评选为“吉林省优质黑木耳”的产品,可以在三年内使用该称号。其生产经营主体在专项资金项目上优先扶持,所在基地加挂“吉林省优质黑木耳”生产基地标牌。
2.利用多种媒体进行重点宣传,优先组织获奖单位参加各种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和“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微信公众号推介等经贸活动。
联系人:柴秋泉
联系电话:15943091953
邮箱:77323434@qq.com
附件:
1.“第三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活动”申报表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吉林长白山黑木耳)》(AGI02460)范围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1.“第三届吉林省优质黑木耳评选活动”申报表.docx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吉林长白山黑木耳)》(AGI02460)范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