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50号)精神,依据《吉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方案》(吉政办发〔2019〕10号),决定启动第二批吉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省农高区”)建设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吉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方案》总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各申报主体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建设意向,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4)一式3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考察,各申报主体按照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向省政府提出建设申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省政府批转的拟建省农高区进行考察、论证,并按照总分对申报主体进行排名,形成综合评估意见上报省政府审定,并由省政府发文正式批准。
三、其他事宜
按照《吉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方案》的总体目标要求,第二批省农高区拟批准建设1~3个。原则上每个市(州)只允许推荐申报一个省农高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镱萱
电 话:0431-88975139
邮 箱:jlskjtncc@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
附件: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