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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2016-10-31 08:54   来源:吉林日报   阅读:

    近年来,延边州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典型的培树工作,大力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运用典型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探索完善了一条切合延边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2006年以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实施,延边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标兵村建设规划滞后,建设粗放,配套设施不健全、地域民族文化特色不突出等问题也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而越发的突显。为此,延边州开展了“十佳”魅力乡村评选等六项创新载体活动。

    2012年,延边州开启了每年一次的“十佳”魅力乡村创建评选工作。各县市立足民俗、文化、生态、地域特点,科学谋划建设布局,积极整合项目资金,集合人力智力资源,对参选村屯进行重点培植,集中力量建设和选树了一批产业聚集、生态环境良好、村容镇貌优美、文化活动鲜明的美丽乡村。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在突出环境整洁的基础上,延边州设计了“综合经济强镇”、“民营经济重镇”、“特色产业强镇”、“生态宜居乡镇”、“民俗文化名镇”、“特色旅游乡镇”等十种类型的“特色乡镇”评选活动,用载体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导县市、乡镇加快推进“一专多长”、特点鲜明的小城镇、中心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依靠谁?谁来建?为进一步突出村干部核心带动与群众主体参与作用,2014年,州农委联合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下发《美丽村官评选方案》,联合州妇联制定《美丽庭院创建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十佳”美丽村官、“十佳”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

    开展“十佳”农业休闲示范单位、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评选活动。延边州还把新农村建设与休闲农业、绿色农业有机结合,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培育树立了绿色生态发展理念。

    为激发基础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延边州对评选上的个人及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十佳魅力乡村给予5万元奖励;对特色乡镇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次获奖乡镇的党政负责人享受上一职级工资待遇;对美丽村官给予副乡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对农业休闲示范单位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整合农业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筹划和举办各类农事节庆、节会、展会等活动,进行宣传推介等,强化表彰激励。

    目前,六项评选活动逐渐成为了延边州新农村建设工作重要抓手,县市考核部门、乡镇主要指标,乡镇、村屯基层干部任期创建目标。通过六项评选活动的开展,选树打造了一批可学可复制的典型,有效地激发了基层和农民参与热情,成功地将新农村建设工作触角延伸到村、到户、到人、到产业。

    据了解,2012年以来,全州共打造特色乡镇10个、魅力乡村40个、精品村173个、标兵村201个,美丽乡村示范带14条,打造美丽庭院1.2万户、干净人家2.9万户,选树美丽村官20人,评选农业休闲示范单位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5家。图们市水口村等6个行政村纳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龙市金达莱村、安图县万宝镇红旗村、敦化市小山村、龙井市仁化村、延吉市春兴村、珲春市防川村6个村先后被评为中国最具魅力休闲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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