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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经验”:农村综合改革的成功实践

2017-01-23 09:17   来源:吉林农村报数字版   阅读:

    2016年11月17日,在国家农业部召开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上,延边州州长李景浩以《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为题,就延边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做了典型经验介绍。延边州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农业部的高度认可,农业部以及部分地区的农业部门先后来我省调研、考查、学习,我省农村综合改革的“延边经验”得到宣传和推广。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地处中朝俄三国交界,幅员4.27万平方公里,人口213.6万,其中朝鲜族占36.2%,是我国惟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延边州的地貌特点是“八山一水半草半分田”,多年来,凭借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着力在“土地流转、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组织保障”四个方面下功夫,全州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有效破解了“三农”发展难题。在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地贷”,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积极实践,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农村改革“延边经验”,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盘活农村大片闲置的土地,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60%以上,远高于全国30%的流转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居全国前列

    改革开放特别是本世纪以来,延边朝鲜族及其他民族赴韩国、日本等国劳务人员不断增加。这些人员中绝大部分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使得延边州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趋势突出,大量土地闲置荒弃。

    “这是极大的资源浪费,不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延边州州长李景浩说。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延边州开始尝试土地流转试点,在确保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让土地流转起来,给那些种田能手和农业大户经营。

    州委、州政府立足实际,顶层设计,确立了“发展家庭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农村工作基本思路。2011年延边州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若干意见》,对谁来种地、地怎么种、人往哪去等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安排。为规范土地流转工作,专门成立了州、县、乡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搭建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同时大胆创新,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不但给予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还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这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有效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

    “扶持政策‘含金量’高,效果显著。”延边州农委主任李忠文告诉记者,在贷款贴息、农机购置补贴、税收优惠和提高政策性保险保额等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培育,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为主,合作社、种植大户为辅的多种新型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格局,大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说起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龙市头道镇明哲水种植家庭农场主文明哲是受益者之一。元旦前记者来到明星村采访,在文明哲家,他和妻子李玉花正在盘算着一年的收入,合计着来年的“小目标”。文明哲从2013年流转周边农民的土地,开展农业规模化生产,2014年,实现利润25万元,2016年农场平均实现销售收入70万元,实现净利润50万元。目前,文明哲土地的经营面积达到73公顷,依托明星村的自然环境,明哲水稻种植家庭农场以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主,通过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农场的效益也不断增加,“下一步,农场要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文明哲指着已经建好的养牛场说,2017年要再多流转一些土地,将普通玉米改为青贮玉米,再将养牛扩大到100头。在文明哲的带动下,明星村220户农户中,已有218户进行了土地流转,70户通过流转规模经营土地。

    采访中,农民们都表示,多亏了好政策,才让闲置的土地“激活”了。

    农民们所说的好政策是:对经营水田、蔬菜、经济作物30公顷以上,旱田50公顷以上家庭农场,州、县(市)财政对家庭农场贷款各贴息30%,2011年至2015年,州、县(市)财政共贴息2800余万元。

    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含钢骨架储粮仓补贴在内的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不受身份和户籍的限制。在原一次性1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基础上,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在原农作物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每公顷水田提高保额3000元,旱田提高保额2000元,对所增保费部分,州、县(市)两级财政各补贴1/3,2011年至2016年,州、县财政对家庭农场增加保额补贴资金2250万元。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此外,家庭农场还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免税收政策。

    新型经营主体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农户。珲春龙裕集团2014年3月成立了把头山庄种植专业农场,流转密江乡中岗子村、三安村土地100公顷,主要种植水稻和玉米。在该公司的展厅里,记者看到了包装精美的“把头山庄”牌生态硒米、稻田鸭蛋、笨榨大豆油等数十种产品。“我们的‘把头山庄’大米已进军京津冀市场,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了100家专卖店,配合线上电子商务OTO运营模式,销售火爆。”公司董事长陈石亭说。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带动1000多农户增收致富。“适度规模化经营的综合效益能提高35%。”延边州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土地流转,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2%,土地利用率增加了5%,粮食产量增加15%左右,平均每公顷耕地增收1000到3000元。

    文明哲的农场是延边州农村综合改革的缩影。目前,延边州家庭农场总数已经发展到3848家,其他经营大户1万户,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居全国前列。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23万公顷,占全州耕地面积的60%以上,超过全国的30%流转率。

    把“本子”变成“票子”,“农地贷”等贷款新模式让土地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开启了农村金融改革新纪元

    2013年,刚到农委上任的李忠文,两个月内走遍了全州8县市。通过调研发现,资金短缺是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问题。“要想办法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源,让土地变资产、资产变资金。”

    “规模经营是需要大量资金做保障的,以前这事儿,想都不敢想。”龙井市东盛涌镇龙山专业农场2015年流转水田85公顷,水稻种植和加工总利润达到150多万元,2016年已经发展到120公顷,各类农机具16台(套),500平方米的大棚8栋,仓储库、加工厂一应俱全。“农场能有今天的发展,主要是资金问题得到解决。”农场主王立臣说,三年来,他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累计240万元。

    珲春市板石镇松哲种植家庭农场的农场主李松哲三年来累计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443万元。如今,他的农场流转了202公顷土地,有拖拉机9台、播种机5台、旋耕机4台,玉米收割机、水稻收割机、铲车、推土机各1台,储粮仓2000平方米,大棚2000平方米,年纯收入100万元左右。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解决资金问题的一条非常好的路径,它有效解决‘钱从哪来’的问题。”延边州州长李景浩说,按全州耕地40万公顷50%抵押,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每公顷平均5000元计算,全州每年就有可融资20亿元的潜力,再辅助一些其他形式的贷款,就可以从根本上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另外,还可以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土地加快流转。

    2014年延边州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落实了贷款贴息政策,由州及所在县市各贴息30%,2014年8月25日,农业银行延边支行在延吉市朝阳川镇发放了第一笔“农地贷”,到2015年,延边州受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贷款行由农业银行扩大到了的包括邮储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内的3家银行,当年发放贷款1921笔,4.9亿元。三年来,累计发放“农地贷”10亿元。提高家庭农场风险保障,在全省农业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每公顷保额水田提高3000元,旱田提高2000元,保费增加部分由州及县市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

    延边州先后创新了土地他项权证抵押贷款、“市农业局+银行+担保公司”联合推荐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政银保”贷款等主要针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额金融贷款产品。

    中央推动“三权分置”、促进农村金融改革的信号一释放,2014年下半年,州农业部门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印制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农业银行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在贷款运作流程上,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工作机制。“农地贷”就此出炉。很快,“农地贷”工作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区项目》行列,中国农业银行批准延边州作为试点在全国率先先试先行。为确保“农地贷”业务健康发展,延边要求各县市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随后,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和简化贷款办理流程。同时,在当地主流媒体上重点宣传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把办理农地贷的程序、联系方式进行了公示。

    2015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在全省28个县市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延边州的8个县市均被列入试点县市。当一场如火如荼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在吉林广袤的黑土地上拉开帷幕之时,延边州已经将土地经营权贷款的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到一般承包土地的农户。农户只要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可直接到金融部门进行贷款。

    做“活”三权分置,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既着力搞好“分”,也高度重视“统”,鼓励支持以创办新型经济组织为切入点,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更多农民共享收益

    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大创新,有利于保障和实现农民权益、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2013年,延边州确定以龙井市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县市,进行土地确权尝试。通过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稳定承包权”,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2014年8月8日,在三合镇富裕村举办了龙井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仪式,为43户农民现场颁发了新版经营权证。

    流转的前提是确权,在确权过程中,册外地如何处理,是一个难点。延边州大胆创新,开创了册外地有偿使用方式让土地彻底“活”起来,而且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减少了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矛盾冲突。以龙井市开山屯镇为例,全镇测出872.2公顷的册外地,各村经村民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册外地以每年每公顷500元的价格有偿使用。每年通过册外地有偿使用,能增加村集体收入43万元,解决了农户占有集体资源不均衡的矛盾,盘活了村集体资源。

    “放活经营权”是“三权分置”的核心,延边州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农民选择,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进程。

    2014年,延边在吉林省率先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惟一市州级试点单位,延边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交易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的“六统一”模式管理。交易中心覆盖了州、县、乡三级平台,业务范围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林地使用权、林权及林产品、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流转交易,农村产权其他项目交易等。供求双方可在平台上发布供求信息,实施线上、线下交易,实现高效合理地配置资源。截至目前,共促成各类交易304宗,交易金额700余万元。

    据了解,今年,延边州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村集体资产、资源折股量化到每个农户,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利。有效激活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实现农业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目标,必将引领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图们市水口村全村81户,朝鲜族人口占98%,是典型的内陆山区朝鲜族聚居村落。近年来,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村里土地出现无人耕种现象。2007年,村里引入外来户,以低价租赁的方式解决土地撂荒问题。但这也滋生了粮食直补补给谁、土地租金纠纷、外来人口不好管理等矛盾和问题。

    2012年,村里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决定由村委会牵头,以农民承包土地入股的形式,组建“便民粮食种植专业农场”,对入股土地以高于市场流转价格给付租金,并对入股农户实行保底分红,国家种粮补贴资金归承包户。农场初创的前几年不分红,收入全部作为农场和村集体积累,以后每年纯收入的30%按股分配给农户,其余70%作为农场发展资金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快速积累。

    土地规模经营后,农场进行了“集约化管理、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现代化发展”。2014年,水口村集体收入21万元,2015年收入2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2万元以上。预计农场今年仅销售大米收入就能达到45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的壮大为发展公益事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口村通过创办股份制农场,引导农户“带地入股”、利益共享,促进了集体资产的活化增值,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全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起到了示范作用。

    “红太阳照边疆,青山绿水披霞光,长白山下果树成行,海兰江畔稻花香……”在采访的返程途中,这熟悉的旋律在脑海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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