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推广部门、质检机构、相关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省农业农村领域农业标准化科研建设,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吉林省标准化科研项目的通知》工作安排,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2023年吉林省标准化科研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生产以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农业农村领域,具有规范行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满足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农业标准体系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在职人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完成项目必备的相应条件。
(四)同一项目在相关厅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已做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标准化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标准化科研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4份。
(二)申报单位根据单位性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1份及扫描件一套。
(三)提供项目单位和项目申请人相关研究成果、获奖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及扫描件一套。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的行业归口,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报材料。
(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申报要求,向省市场监管厅统一推荐,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电子文档发至唯一指定受理邮箱ty13364518641@qq.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滕 云 0431-88904155 13364518641,赵 然 13180821523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