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疏通从科技成果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堵点与难点,5月29日,省科技厅印发《吉林省“先投后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试点方案》,探索财政资金有偿投入模式,帮助企业解决“卡脖子”项目市场融资难问题。
“先投后股”是指先期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小试、中试、工程化及产业化开发。在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时,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相应的“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在约定期限内逐步退出,项目优先支持拟实施市场化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先投后股”试点工作由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及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先投后股”区别于传统“财政补贴”“天使投资”的模式,一方面运用财政资金,承担企业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也提升企业成果转化积极性,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科技成果转化实践新路径,逐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同时提供科技企业融资新路径,引导市场资源赋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