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农科管发﹝2015﹞22号
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园区各局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附: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相昌科(兼,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朴林虎 园区管委会安监办科员
李相浩 园区管委会安监办科员
李春英 园区管委会安监办科员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负责组织园区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5、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承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7、承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